招采公告2023-09-27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原路恢复和水毁重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邯郸市国道G234兴阳线等3条普通干线公路原路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3〕223号、《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邯郸市国道G234兴阳线等2条路线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2〕27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资金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一、国道G234兴阳线K864+974-K942+742段原路恢复工程,二、国道G309青兰线K774+800-K774+850段原路恢复工程,三、省道S222邢峰线K96+350-K109+428段原路恢复工程,四、国道G234兴阳线K878+260至K879+819段,五、国道G309青兰线K760+100至 K761+612段。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2.2招标范围:2.2.1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一、国道G234兴阳线K864+974-K942+742段原路恢复工程,二、国道G309青兰线K774+800-K774+850段原路恢复工程,三、省道S222邢峰线K96+350-K109+428段原路恢复工程,3条线工期45天。四、国道G234兴阳线K878+260至K879+819段,五、国道G309青兰线K760+100至 K761+612段,2条线工期6个月,按各项目实际开工和竣工日期计算监理服务期,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1个标段。具体范围如下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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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满足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资质。满足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 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一致。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7 00:00至2023-10-01 23:59,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24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 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hebei.gov.cn/jtyst/zwgk/zdlyxxgk/zbxx/zbg g/)、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钟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邯郸市和平路389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137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吴瑞斋 | 联系人: | 贺耀功 |
| 电话: | 0310-5106162 | 电话: | 1817574755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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