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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出炉 新改建污水处理厂100座、生活垃圾焚烧厂20座

1970-01-01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5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及《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四川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四川省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下称《规划》)。
 
  《规划》要求,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新型城镇化水平和城市发展能级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生态宜居水平有效提升,城市文化魅力充分彰显,城市治理效能明显增强,“公园城市、安逸家园”全面推进,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取得显著成效,彰显锦绣天府富足安宁、巴山蜀水秀美安澜、人民生活幸福安逸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规划》明确,要“推动城市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一)修复城市生态系统
 
  完善城市生态空间体系。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持续推进城市绿环绿廊绿楔建设,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提高生态空间碳汇能力。加强城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认定与挂牌保护,加强城市园林绿地植物调运检疫管理。推进多类型城市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和体验地建设。
 
  实施山体破坏和土壤污染片区综合整治。持续保护和恢复城市林地植被,推进重要山体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提升,重点推进受损山体修复。针对采煤沉陷区、矿区损毁土地、工程创面实施地形重塑及生态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实施城市河流、湖泊保护修复。推进干支流综合治理,持续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水生生物及其重要生境保护恢复。加强城市湿地资源普查建档和保护修复,持续推进滨河、滨湖生态廊道和城市湿地公园建设。有序推动四川母亲河复苏行动和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二)建设提质城市公园
 
  构建全域城市公园体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构建布局均衡、类型丰富的城市公园体系,建立并发布城市公园名录。支持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城市园林绿化专项体检。增加群众身边的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丰富儿童公园、体育公园、动植物园、历史名园和城市生态郊野公园等多种类型公园。
 
  推进老旧公园设施更新和低碳管养。科学推动老旧公园更新改造,注重保留公园历史记忆与典型景观,有序推进场地、设施的增配完善,加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更新。开展城市绿地抚育更新,健全精野结合的养护管理机制,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多途径资源化利用。
 
  促进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推动公园与周边街区开放融合,利用管理服务设施增设全民阅读空间,承办体育健身赛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设施场地的建设、改造和运营。鼓励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配套建设公园、公厕及家长等候区等场所设施。
 
  打造引领绿色生活的绿道和林荫路网络。打通城市绿道路桥断点,健全绿道网络体系,强化与城市慢行网络、公共交通系统的无缝衔接,串联城市蓝绿空间和重要功能节点。加强城市林荫路建设,提升林荫覆盖比例。增设户外活动休息驿站、智慧导览等配套设施,倡导绿色低碳出行。
 
  (三)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保护城市传统风貌。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和自然景观,维护老城区、老街区的山水环境、传统格局,加强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开展全省历史名园资源调查,制定四川省历史名园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四川省历史名园保护名录,编制历史名园保护方案,传承弘扬川派园林造园技艺。
 
  加强高质量城市设计引导。探索建立城市风貌管理制度,强化城市设计的管控和引导作用,加强重点区域、重要地段风貌管控,促进城市风貌与公园形态交织相融。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和传承创新,守住建筑文化根脉,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
 
  (四)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加快既有建筑绿色低碳零碳改造,推动高耗能公共建筑改造升级,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约能源服务。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持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和市政设施中的应用。推广绿色施工,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和机械,促进建材循环、建筑垃圾减量,严格管控施工扬尘与噪声。
 
  强化建筑绿色技术创新驱动。推广绿色设计,加快新型建材研发应用,培育建筑数字资产运营、碳管理等新业态。支持搭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加快发展建筑能源管理智慧系统,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的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
 
  建设绿色低碳人居环境。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加强超大体量公共建筑、重要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依据城市消防救援能力管控新建民用建筑高度。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详情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川府发〔2026〕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四川省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1日

 


 

  引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引用日期: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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