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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 | 云南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6-04-01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2

  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胡箭: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举行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2025年全省碧水保卫战及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发布人是: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孙凤智先生;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陈玉松先生;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督察员全宇涛先生;
 
  参加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和所属单位的代表。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欢迎大家!
 
  今天发布会有两项议程:
 
  一是请孙凤智副厅长介绍2025年全省碧水保卫战及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情况;
 
  二是回答大家关心的有关问题。
 
  下面,我们进行第一项:
 
  首先请孙凤智副厅长作介绍。有请!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孙凤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长期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今天,非常荣幸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云南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025年,我们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锚定“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化“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行动,碧水保卫战取得标志性成果,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全面提升,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治水答卷。
 
  一、纵深推进碧水保卫战,河湖水生态持续向好
 
  一是流域水质稳定提升。2025年全省国控断面好Ⅲ类水质比例较2020年提高了11.1个百分点,其中:长江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较2020年提升了30.3个百分点;金沙江干流10个国控断面及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均保持Ⅱ类及以上,坚决守护“一江清水出云南”;“十四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累计完成7.27万吨、0.87万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二是湖泊革命攻坚突破。“十四五”重点高原湖泊水质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杞麓湖、异龙湖如期实现脱劣,滇池自2018年起连续8年稳定保持Ⅳ类,2025年滇池蓝藻水华防控成效获得生态环境部领导肯定性批示。抚仙湖、泸沽湖稳定保持水质为优,洱海27条主要入湖河道优良率100%,水质稳定保持良。2025年全国生态日首次发布“洱海指数”系统评价体系,“洱海指数”2025年综合评价为“优”,海菜花大面积重现洱海。
 
  三是美丽河湖示范引领。建成省级美丽河湖35个,建成率为21.6%,泸沽湖(云南部分)、赤水河(昭通段)、独龙江、阳宗海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在云岭大地徐徐铺展。
 
  四是饮水安全更加牢固。完成全省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定界立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形成覆盖全面、边界清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数据库,实现水质分析、预警、通报全流程管控。
 
  二、系统施治、精准发力,筑牢云岭水生态屏障
 
  (一)抓牢湖泊治理守护高原明珠。一是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将其作为第一政治要件,建立闭环管理机制,推进洱海、滇池等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专班开展杞麓湖、异龙湖水质脱劣攻坚,建立“1个专班+2个专项工作组+4项制度”机制,助力两湖2025年如期脱劣;狠抓滇池、洱海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强化汛期污染防控与蓝藻水华防控,2025年未监测到规模性蓝藻水华。二是创新治理机制与评价体系。参与构建“9+1”法规体系,推动“一湖一策”“一湖一条例”实施,助力“两线三区”科学划定。三是深化系统治理,推进“三治一改善”,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污水、垃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流域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推进湿地建设与水生态修复,恢复水生植被,提升藻华防控能力;统筹调度保护治理工作,配合构建多元监督体系,形成治理合力。四是强化资金保障与项目推进。会同省河长办督促指导“三治一改善”三年行动224个项目实施,推动生态补偿与社会资本引入,助力流域森林覆盖率提升、土著物种恢复,持续改善湖泊生态环境质量。
 
  (二)攻坚流域治理守护碧水清流。一是聚焦关键流域,打好涉水标志性战役。集中力量推进长江、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将劣Ⅴ类水体脱劣攻坚作为核心任务,靶向施策破解流域突出环境问题。印发实施《长江流域(云南段)总磷污染控制方案》,针对流域总磷污染特征,制定差异化防控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负荷。二是健全补偿机制,推动流域协同治理。全力推动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地见效,强化跨区域协同联动,实现生态保护与利益共享双赢。建立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打破行政区域壁垒,构建“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治理新格局。三是紧盯水质提升,筑牢水环境质量底线。全省国控断面好Ⅲ类水质比例从2020年的83%大幅提升至94.1%。坚持按月开展水质分析预警,针对监测数据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会商研判,精准指导地方补齐治理短板,提升污染治理科学性、针对性。四是强化季节防控,破解季节性污染难题。督促各地加强汛期污染防控部署,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污染源监管与河道巡查,减少降雨径流带来的污染物入河。针对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的突出问题,优化治理策略,在旱季强化污染源排查整治,在雨季加强水质动态监测与应急处置,实现全季节污染有效管控。
 
  (三)精准施策共建美丽河湖。一是健全制度体系,细化治理路径。组织各州(市)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严格遵循“目标、任务、责任、时限”四项具体原则,实行“一河(湖)一策”精准制定治理措施。对照国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水体,按“示范一批、引领一批、全面建成”梯次推进,明确各水体建设时序。二是聚焦重点水体,分级分类实施。针对国家清单水体全面开展自评估,已建成美丽河湖35个,建成率21.6%。遴选培育优秀案例,2025年,阳宗海入选第四批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全面整治提升群众身边小微水体,完成16个州(市)县城及以上小微水体摸排,按整治、提升、管护三类施策,实现从“脱劣”向“提质”转变。三是统筹要素整治,打造亲水空间。以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修复,同步开展岸线整治与亲水空间建设,建成环滇池108公里生态绿道等一批生态廊道、滨水公园。四是强化协同赋能,彰显地域特色。推动河湖保护与文旅发展、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将清水绿岸生态优势与“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品牌打造相结合,实现生态效益与民生效益协同提升。
 
  (四)筑牢水源保护安全防线。一是筑牢“划”与“立”的根基。聚焦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统筹指导各地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构建起从乡镇到省级的全层级保护区体系,为水源保护划定明确边界范围。对全省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数据开展系统性梳理、全面摸排与精准纠偏,解决数据不规范、边界不清晰等问题,基本建成覆盖全面、数据准确、边界明晰的基础数据库,为后续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抓实“治”“测”“管”的关键。围绕“划、立、治、测、管”五大核心环节,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动态监测,深入开展水质分析,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水质通报,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的转变,保障水源水质安全。针对水质不达标水源开展专项整治,靶向解决影响水源质量的突出问题;同步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解决各类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问题。三是强化闭环管理。完成对全省16个州市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现场抽查,全面掌握各地水源保护工作实际推进情况,精准排查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集中通报各州市在水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将针对性整改意见逐一反馈至对应州市,明确整改方向和要求。建立健全整改督导机制,持续跟踪各州市整改进度,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发现问题—通报反馈—整改落实—跟踪督导”的闭环管理。
 
  (五)强化固定污染源管理。一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扎实推进2025年度省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通过系统排查、精准施策、严格销号,全面完成全省41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经核查确认,所有黑臭水体均达到“基本消除黑臭”标准,城市水环境面貌显著改善,群众身边的水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入河排污口管控成效显著。坚持“查、测、溯、治”全链条管理,持续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国家重点水体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累计排查出9438个,已完成整治8933个,实现重点排污口“应治尽治”。同时,严格依法履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职责,规范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顺利完成10个项目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确保排污口设置合法合规、管控到位。三是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全面完成。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聚焦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排放管控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梳理问题421个。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方案—验收销号”闭环管理机制,逐项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所有排查问题均已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销号,园区水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从源头遏制了工业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四是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有序启动。立足重点区域水环境治理需求,印发《云南省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工作方案(2025—2027年)》,明确未来三年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保障机制。以提升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率为核心,统筹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网改造修复、污泥安全处置等工作,着力破解生活污水治理短板,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供坚实支撑。
 
  (六)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污水乱排放问题。一是省级核查全覆盖,问题整改落地见效。我们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多部门,组建5个专项工作组,全面开展问题核查。不仅完成了85个具体问题逐一核实、省级帮扶指导落实情况检查、整改成效评估三大核心任务,还同步组织全省各州(市)开展污水乱排放问题自查核验,形成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核查体系,确保问题排查无死角。经深入核查,全省共确认“举一反三”排查问题308个,其中包含省级核查新发现的23个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动态更新的330个交办问题中,274个已完成整改,29个实现销号,剩余问题正按既定计划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呈现“有序、有力、有效”的良好态势,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水排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二是两大核心机制发力,构建闭环治理体系。在总结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整改经验的基础上,云南省聚焦“经常性发现问题、系统性解决问题”核心目标,建立健全两大核心机制,构建全过程、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为持续整治污水乱排放问题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三是多元监督投诉机制,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全面公布污水乱排放问题受理方式、反馈流程及联系方式,为群众搭建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共治良好氛围。同时,建立专业化网络舆情监控机制,精准抓取涉污水排放舆情信息,实现问题线索“早发现、早交办、早处置”。2025年以来,已监测到涉水网络舆情反映突出问题19件,涉及昆明、曲靖、玉溪等9个州(市),关联问题20个,均第一时间交办地方核实处理。在此基础上,将网络舆情关联的20个问题、2025年厅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中涉污水乱排的2个问题,全部纳入“举一反三”问题清单,整合形成包含330个问题的全省统一动态管理台账,实现问题线索“应纳尽纳、全程跟踪”,确保监督无盲区。四是严格跟踪督办机制,压实整改工作责任。针对污水乱排放突出问题,云南省建立重点问题督办制度,将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的问题列为重点整治对象,纳入专项整治清单,实行“一对一”跟踪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时限和标准,确保重点问题优先突破。同时,指导地方建立“核实—整治—销号”全流程工作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形成“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的闭环管理模式,从制度上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三、久久为功,持续擦亮美丽河湖底色
 
  “十五五”期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加快推进水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为主题,以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主线,更好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实现工作重心从“污染防治攻坚”向“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转变;约束性指标从“好Ⅲ水质比例”向“优良水体比例”转变;责任落实从“行政辖区负责”向“行政辖区和流域上下游共同落实”转变;项目谋划从“地方自主谋划分散项目”向“谋划综合性重大工程”转变。
 
  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全省上下将锚定优良水体比例、美丽河湖建成率、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稳定达标的目标,聚焦重点、持续攻坚,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深化“三治一改善”治湖举措,督促指导重点高原湖泊按照“一湖一策”科学制定系统治理方案,加快补齐城镇农村污水治理、雨污分流整治、水资源保障等短板,强化汛期污染防控、农业面源防治、内源污染治理等弱项,全面提升重点高原湖泊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是抓重点流域保护治理。聚焦六大水系干支流,着力解决流域整体性、特征性和跨界水生态环境问题。围绕重点水体,持续开展总磷污染控制,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汛期污染防控,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强化河道排查整治,严防沿江水环境风险,提升优良水体比例。
 
  三是抓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按照国家印发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要求,坚持三水统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围绕入河排污口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资源保障、修复水生态系统等方面,加快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同时,组织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自评估,积极向生态环境部推荐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四是抓小微水体治理。指导各州(市)按照《云南省县级及以上城市群众身边小微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全面排查城市小微水体状况,建立城市小微水体清单,依据清单逐一开展问题排查,通过对城市小微水体水质、水量、水生态、感观特征等进行综合监测评估后按照管护类、提升类、整治类循序渐进、因地制宜进行保护治理。
 
  五是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巩固深化“护饮水”专项行动成效,持续推进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巩固提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水质全过程监测体系,加强水质分析预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防控能力建设,把“护饮水”工作做深做实。
 
  六是抓固定污染源管理。动态开展河湖沿岸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落实入河排污口分类分级监测体系,按照“三个一批”要求,实施分类整治,提升入河排污口监管效能。聚焦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以及化工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等方面问题,深化园区水污染问题整治。同时统筹推进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及县城黑臭水体排查与整治,落实好污水乱排放问题整治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整治成效。
 
  谢谢大家!
 
  胡箭:谢谢孙凤智副厅长的介绍。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云南日报记者:云南省杞麓湖、异龙湖实现如期脱劣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陈玉松:
 
  针对杞麓湖异龙湖水质污染严重,长期为劣Ⅴ类治理难题,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2024年8月,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的工作专班,紧紧围绕“三治一改善”治湖要求,聚焦水质脱劣总体目标,按照“天天有行动,周周有进展,月月有变化,向好不向坏”工作要求,经省、州(市)、县的共同努力,攻克了化学需氧量(COD)居高不下、pH值波动升高难点,两湖水质实现转折性突破,如期实现脱劣。2025年,杞麓湖、异龙湖水质类别由劣Ⅴ类好转为Ⅴ类,定类指标化学需氧量(COD)分别较2024年下降17.0%、16.9%,COD年均值分别为34.2、38.8mg/L。两湖脱劣主要做法与经验,归纳起来有“高位统筹、系统治理、科技支撑、资源统筹、有力执行、督察督办”6个方面。
 
  一是高位统筹,构建强力推进机制。省委、省政府将“两湖”脱劣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省级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压实责任、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专班会议调度进展。在省级专班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建两个专项工作组驻点推进,2名副厅长带队,相关省直部门依职责加强业务指导与资金保障。
 
  二是系统治理,落实精准治污措施。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三治一改善”治湖举措,实施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狠抓控源截污,全力推进流域管网建设与改造,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效能,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大幅提升。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实施生态补水与湖体出流工程,显著增加湖水流动性,2025年,“两湖”生态补水量同比大幅增长,结束了湖水长期基本无出流的状况。改善湖体水生态,增强藻水应急处理能力,实施湖滨湿地修复、水生态重构等工程,系统提升湖泊自净能力。
 
  三是科技支撑,增强精准施策能力。依托国家级及省级科研团队,构建“研究—攻关—应用”全链条技术支撑体系。开展驻点评估与溯源解析,精准识别污染来源与化学需氧量(COD)构成;深化高原湖泊机理解析,研究pH值波动、水生态演变等规律;攻关流场优化、以鱼控藻等技术,为措施优化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强化资源统筹,夯实协同作战保障。为保障两湖治理攻坚任务高效推进,我们围绕人力、财力、物力强化资源统筹。组建省、州、县纵向贯通与部门横向联动的指挥体系,实行定期调度、工作交办等四项机制,专项工作组与地方指挥部一体作战,形成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回头看”闭环。
 
  五是有力执行,确保措施落地见效。围绕“天天有行动、周周有进展、月月有变化”工作要求,将脱劣目标细化为具体措施清单与年度行动计划。各级责任单位紧盯目标,全力推进管网建设、农业面源治理、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六是督察督办,形成工作责任闭环体系。通过日常督察、现场交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压实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和行业责任。累计交办并解决“两湖”生态环境问题数百个,并持续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扎实巩固治理成效。
 
  总体讲,杞麓湖、异龙湖如期完成水质脱劣目标,得益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指明方向,“三治一改善”具体措施更加精准;得益于省委、省政府高位统筹推动,切实加强领导,人财物保障更加有力;得益于理顺治理体制机制,省州(市)县形成合力,工作运转更加高效;得益于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问题研究攻关,治理工作更加科学。
 
  中国网记者:云南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玉松:
 
  生态环境部指出,美丽河湖的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水环境优良,流域内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河湖水质实现根本好转或水质稳定达到优良,人民群众反映的水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二是水生态健康,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生态环境功能得到维持或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有代表性的土著物种得到重现,稳定实现“有鱼有草”;三是人水关系和谐,水体流动性较好,充分保障河湖生态用水,两岸环境较好满足公众的景观、休闲等亲水需求,防洪排涝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三者之间,优良的水环境质量是前提条件,健康的水生态是内在要求,和谐的人水关系是检验标准和最终目标。
 
  根据国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美丽河湖以国家清单、省级清单的河湖为对象,以河湖责任地区为建设主体,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建成率达到65%左右。建设美丽河湖,就是要对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围绕《行动方案》明确的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加强基本生态用水保障、积极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三个方面的15项具体任务,各地在“一河(湖、库)一策”系统梳理河湖水生态环境现状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推进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河湖。
 
  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国家美丽河湖保护建设相关任务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启动,加快建设美丽河湖,建立调查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国家、省级清单内水体水生态基础调查,建立河湖(库)生态调查网络和数据库。构建审核—反馈—改进闭环管理机制,加强对已达到美丽河湖建设指标水体的监管,省级不定期对已建成的美丽河湖开展跟踪复核,督促限期整改。强化省级对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的指导,由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协同水利、林草、农业等相关部门指导州市对照指标体系开展成效评估,梯次推进全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和案例推广,打造可复制典型,全面提升河湖生态系统健康水平,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目前,全省35个水体已建成美丽河湖,占比21.6%。自生态环境部组织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以来,截至2024年,已征集三批次94个案例,我省泸沽湖(云南部分)、赤水河(昭通段)、独龙江分别入选第一、二、三批次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2025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第四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我省“昆明市阳宗海”入选全国47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阳宗海是珠江流域上游一颗璀璨的高原明珠,属高原断陷型深水湖泊。近年来,我们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推进“三治一改善”治湖举措,通过“调机制、坚决退、全面减、精准调、系统治、严格管”多管齐下,阳宗海依法治湖、科学治湖、工程治湖、系统治湖取得显著成效。环湖截污工程实现闭合,城镇污水处理率达100%,流域104个自然村全部实现清污分流,流域内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建成生态湿地1173亩,修复湖滨带22.47公里,完成流域面山生态修复2.4万亩,侧纹云南鳅、海菜花等敏感物种重现阳宗海,阳宗海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显著。持续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30亿元,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2021年被评为省级美丽河湖,2024年保护治理成效得到《人民日报》点赞。
 
  云南网记者: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督察员全宇涛:
 
  在云南省始终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十四五”期间,先后制定实施了《云南省“护饮水”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划、立、治、测、管”工作。
 
  一是科学划定保护区,筑牢空间管控基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是水源保护的基础,也是水源保护的法律边界,省生态环境厅将科学划定准确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2020年以来,共组织完成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千吨万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实现了城市、县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全覆盖,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应划尽划”,提升了居民饮用水安全水平。同时,为实现水源地保护区边界“落图”“落地”,不断完善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目前,基本形成覆盖全面、边界清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数据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数据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土空间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及环境执法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完善标识隔离体系,构建水源地物理防护屏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是水源安全的根本保证,也是系统保护水源的基础。指导地方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规范设置保护区标志,并遵循“优先采用生物隔离,必要时采用物理隔离”的原则,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设施,加强已建标识标牌、隔离防护等设施管护。截至2025年12月底,全省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全部完成定标立界工作。
 
  三是聚焦环境问题整治,筑牢水源安全防线。2025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组建工作组对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并对所有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资料核查和图斑识别。形成问题清单并反馈各州(市),要求各州(市)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因客观原因不能立行立改的,要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扎实整改。目前各州(市)问题整改正在有序推进。
 
  四是构建监测预警网络,提升精准管控水平。目前,我省已实现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覆盖。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按月统计分析水质监测数据,按季度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将水质情况函告各州(市)人民政府及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等省级相关部门。发现水源地水质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属州(市)人民政府发送预警函,派出技术力量与地方一道开展现场核查,查明环境安全隐患,共同分析水质超标原因,提出对策措施,抓实水质问题的提前分析、提前预判,有效防控了水质超标风险。
 
  五是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我们印发了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源名录,指导各地编制水源保护区风险防控方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估,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动态更新风险源名录。同时,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我们配合省水利厅通过遥感影像对昆明市云龙水库、曲靖市独木水库、大理州仙鹅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遥感监测与调查,形成疑似风险源清单移交所属州(市)进行安全隐患核实;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饮净水”行动列为全省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推进,加强“水源水”到“龙头水”全过程监管。
 
  通过全省共同努力,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5年12月底,云南省纳入《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定、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等规范化建设。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长江经济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或优于Ⅲ类,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污染看起来小,但是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福祉。强调通过制度建设,加强督促指导,压实责任,推动地方进一步做好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治理,高质量建设美丽河湖。请问生态环境厅如何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全宇涛:
 
  谢谢你对美丽河湖建设的关注!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在2023年7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抓好美丽河湖建设。2025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将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等纳入保护与建设范围;7月,召开美丽河湖暨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推进会,部署要求,国家层面重点关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社会关注度高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支流和重要湖泊水库;地方层面重点关注河流二三四级支流和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进一步延伸拓展至各类河湖沟渠,实现“毛细血管”的有效打通,让河湖之美看得见、摸得着、也能够亲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要求,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2025年11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印发《云南省县级及以上城市群众身边小微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指导全省各地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群众身边小微水体治理。《工作指南》明确了排查整治对象为县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距离居民生活区较近、日常休闲娱乐群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益属性的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的景观湖(池)、生态塘等小微水体。提出了建立清单、问题排查、评估分类、分类治理4项工作机制和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净化、人工增氧、活水循环、日常管理、环境美化8项治理措施。制定了到2026年底前,完成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60%整治类小微水体治理任务,建立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机制;2027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整治类小微水体治理全部完成、提升类小微水体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县级及以上城市小微水体基本实现“水质清澈、鱼翔浅底”的任务目标。具体来说,各地根据小微水体摸排情况,评估各水体现状,按照管护类、提升类、整治类3种类型推动治理。同时,我们认真调研昆明市五华区莲花池、震庄迎宾馆内湖、公园1903景观湖“云湖”3个小微水体治理情况,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指导各地学习借鉴。
 
  截至2025年12月底,全省各地共排查识别县级及以上城市群众身边小微水体343个,从水体类型看,涵盖城市湖塘、沟渠、河溪等多种类型,其中城市湖塘类和自然河溪类占比较大。今年,我们将重点指导9个劣Ⅴ类水体完成水质脱劣整治任务。同时,组织各地开展动态排查,对评估为整治类小微水体开展整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接下来,我们将紧紧围绕城市小微水体治理目标要求,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加强城市群众身边小微水体生态环境监管,建立台账清单,加强周边排污口查、测、溯、治、管,推动小微水体长治久清。指导各地参照工作指南等,有序推进城市小微水体分类施策治理。
 
  胡箭
 
  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非常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也感谢几位发言人详细的介绍和解答。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们将以加快推进水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为主题,以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主线,更好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建设美丽河湖,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作出云南贡献。
 
  感谢各位媒体记者的到来,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供稿: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宣教处
 
  原标题:图文实录 | 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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